每笔金额在 3-15 万不等
发布时间:2023-06-14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近日,内蒙古银保监局赤峰银保监分局连开多张行政惩罚告知书。此中一则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员工李国忠工作期间,操作职务便当,诈骗客户资金被处以终身避免银行工作的行政惩罚。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发现,股票配资,波及李国忠诈骗客户资金的文书有几十条,其早已判刑入狱。
通过现有的裁判文书显示,李国忠在职期间,以协助被害人激活惠农卡或解决业务为由骗取100余名被害人的惠农卡并使用。
那他是怎么做到骗取了这么多受害人的资金的呢?
一则裁判文书显示,借款人在窗口解决手续的时候之后,李国忠以银行卡必要激活后,银行威力向卡里打钱为由,要求借款人将银行卡交给李国忠持有。
借款人签订完借款手续后,李国忠便要求借款人回去等借款审批后下款。下款后,李国忠以职务和工作条件的便当,将局部农民申请下来的借款私自取出,挪作他用。借款人找到李国忠后,李国忠初步推脱,称农行用两天,配资,过些天就再转到卡上。后借款人无法向公安机关报警。
此外一份文书中具体介绍了李国忠获取贷款客户暗码的过程,配资,借款农民张某自述,李国忠说系统晋级,必要我输入暗码,我是当着李国忠的面输的暗码,李国忠说系统有问题了,让我把卡留下了。我收到取款的短信后去找李国忠,李国忠又初步推脱,称这钱他用一个月,后转给其使用。
被李国忠骗取资金的客户多为当地农户,每笔金额在3-15万不等。
依据一则与李国忠相关的裁判文书,李国忠因犯诈骗罪、信誉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但之后发布的“李国忠犯信誉卡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讯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喀喇沁旗人民法院从头审讯。
此外,一些被李国忠诈骗了贷款资金的农民,后来被中国农业银行喀喇沁旗支行起诉,要求偿还贷款。按照公布的裁判文书来看,法院根本撑持了银行的要求。法院撑持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金融借贷合同仍有效,而与借款人被李国忠诈骗是两个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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