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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0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措施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措

施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83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收到《监管函》后,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传达,并按照《监管函》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提出整改措施,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规行为。一、相关事项

2018年6月8日,“你公司”因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申请公司股票开市起停牌。6月15日,“你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9月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称由于本次交易拟聘请中介机构业务资格受限,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9月6日前按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你公司”未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未按规定披露财务顾问关于延期复牌理由及时间是否合理的专项意见。同时,“你公司”将继续停牌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拟于9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十五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尽快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财务顾问的专项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整改措施

1、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

2、本公司针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变更了财务顾问,新聘请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延期复牌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3、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